第一百二十九章 手续费-《爸,这好像是北宋》

    孙春明和以宋押司为首的大约百十来人,将整个丰乐楼的二楼都给包了下来,算是摆酒给他们赔罪,孙春明不差钱,又不是小气的人,一应的山珍海味自然是如流水一般的送了上去,吃喝玩乐,自然也是齐全的。

    “诸位兄弟,本官知道你们都是心存良知的,之前事发突然,委屈了,我来敬诸位一杯,给诸位赔罪了。”

    众人倒是也不敢不给面子,另一批一百多人刚刚就当着他们的面打了屁股,打的是血肉模糊,而除此之外还有好几十个依然关在牢里没放出来的呢,按孙春明的说法这是要定罪的,该流放流放,该杀头杀头,绝不手软。

    众人意识到,这位新来的孙支使,是个货真价实的狠角色。

    还是相对比较有面子的宋押司,代表众人出来说话道:“孙大人的意思,我们都明白,我等身在局中,也确实都做过些同流合污的事情,可我们也是没有办法,都有妻儿老小,也都要养家糊口,朝廷不给俸禄,我们也……若是孙大人能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问朝廷要来饷,不求能大富大贵,起码让我们能有个相对还算不错的生活,我们保证从今以后,以孙大人马首是瞻,可若是要不来这饷……唉,我们也是没办法啊。”

    孙春明笑道:“饷,肯定是没有的,我也不会管朝廷去要,所以这份心,你们就死了吧。”

    “啊?这……”

    有那性子比较急的已经叫嚷上了:“孙支使,您想让弟兄们洗干净手脚,又不给弟兄们钱,弟兄们喝西北风养活全家么?”

    孙春明也不恼,只是淡淡地道:“放心,我既然敢碰这一块,自然是做好了打算的,官家尚且不差饿兵,开封府也不可能真指着你们发扬风格饿死家小,只是这钱怎么发,却不能简简单单的单纯加饷。”

    说这句话的时候,孙春明脸不红气不喘,但实际上他心里也是有点虚的,宋朝的吏制,堪称是大宋的毒瘤之首,历朝历代都在想办法,但无一例外全都没用,孙春明也不知道他这套到底行不行。

    宋朝的吏制问题并不仅是鱼肉百姓那么简单而已,州府一级相对还好,下到县乡一级,基本上都是这帮吏在管事,一般主官纯粹就是个空壳,甚至有那牛叉的,县太爷还得给押司送礼,更恶劣的也不是没有,比如水浒传中的宋江宋押司,虽是虚构,却也有几分营设,有时候这帮人占山为王,只要不堂而皇之的把反旗打出来,拿他们是真没办法。

    北宋朝廷也不是没想过发钱,事实上北宋朝廷是历代封建王朝中最有钱的朝廷,甚至在神宗时还给孔目官等高级胥吏开出过八十贯的‘厚禄’,要知道县太爷的工资也才二十贯(不算朝廷赐的米绢等‘奖金’),熙宁八年时岁支三十七万多贯,并逐年增加,这还不算‘仓法’。可事实上狗屁用也没有。

    之所以如此,除了官员的层层克扣之外,还有许多非常复杂的原因,但究其根本,无非是从朝廷到胥吏之间的距离太远,而胥吏的工作又太杂,根本就没法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再往根上说,地方政府没钱,知府权利太小,事事请示中央,中央做工作又不能具体到一乡一县,所以这其实还是强干弱枝的锅。

    孙春明如果仅仅是想解决开封一地的胥吏问题,那确实比较简单,天子脚下,这些胥吏还真算不得什么,只要把工资给申请下来,然后恩威并施的严加监察,自然就不怕他们为祸了。

    但作为堂堂穿越者,新官上任所烧的第一把火,若是就这么简单,那他还不被孙悦给笑话死?要干,就得用一个可以作为试点推广全国的法子,让赵匡胤和一众朝廷大佬们看看,什么才叫真正的国士无双。

    “我想了个法子,打算先在开封城试试看,若是可行,以后全国都可以以此为做事的依据,二大王对此已经同意了。”

    “不知大人想出的是何等妙法?”

    “倒也谈不上妙,三个字,手续费而已。”

    “手续费?”

    “是啊,我打算在税的基础上再加一样手续费,由州府甚至县府自行拟定,再分配给各府的胥吏,充作薪资,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吧,比如,捕快们抓赌,除了劳役之外还得没收赌金吧,还得收他们的罚款吧,这笔钱我们可以跟税收分开,并不上缴各路转运使,一半留下给一线的弟兄,由都头做主将钱分了,另一半则由衙门收回,由押司负责分配,分润给那些文书工作等不亲自上一线的弟兄。”

    众人闻言,不由得面面相觑。

    孙春明道:“简单的说,任何人找你们办事,总得给你们塞点钱吧,别的不说,就连我身后这么硬的背景,开这个丰乐楼,也塞出去了将近二十贯了,不管是打官司,还是成婚册籍贯,少则收个十文二十文,多的甚至还有收一贯两贯把人逼死的,对吧,我的意思,就是把这笔钱作为定数形成体统,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算是大家的辛苦费,不过同时也会设立一个反贪的部门,除了这笔钱,谁要是敢再贪,那就法场伺候了。”

    宋押司不敢置信地道:“额……孙大人,我理解一下,您的意思是不是……我们以后可以合法的巧立名目了?”

    孙春明噗呲一声都被逗乐了,笑道:“想什么呢,还能让你们合法贪腐不成,收费,是有标准的,而这个标准,开封城是由咱们二大王定的,将来其他地方也由各地主官来订,县一级的费用收取标准要报给州府,州府也会派人下去监察审查,而府一级的手续费则要报给各路监司和转运使,如此,既能做到因地制宜,又能将其置于朝廷的监管之下,诸位以为,此策如何?”

    众官吏面面相觑,一时间都有点懵。

    手续费这个词,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新颖了,反正以后就是他们可以合法受贿了,但有数量限制了呗?反正人家是官,既然上面没有了意见,那咱们就试试看呗。

    孙春明这套政策,正是二十一世纪后国家全力在改革的部分,不过这一套在二十一世纪虽然过时甚至是毒瘤,但在北宋,却未尝不可作为一条良策。

    本质上来说,这条政策的实际意义是将贪污受贿的权利,从小吏回收到各地主官的手里,再发下去,诚然要是遇到了蛀虫官员也是无可奈何,但至少官员还能稍微要点脸吧,也都是读过圣贤书的,还直接受到朝廷的监管,至少比这些小吏要好的多吧,北宋的官员贪腐情况,还是可以的,至少比明清要强的多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