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繁花城,三月初。 繁花正似锦,碧水正东流。 天边云动,一条万里春江从千灵山最深处绵延而出,春江之上,一人白衣如雪,飘然若仙。 此人横笛于唇前,一曲《山歌好比春江水》动地而来。 繁花城,路人止步,坐者起身,舞榭歌台同一时间静音。 无数女人推开窗户,感受着大清早的这一份福利。 个个心头澎湃。 灵湖之上,百舸回头。 刚刚飞出繁花城的数百修行人,也同时停在空中。 “林苏!竟然是他!” “是,这首《山歌好比春江水》乃是他身份败露、离开仙都之时吹的那一曲,这幅独特的春江孤影、妙曲横空的影象已经‘仙都流云居’妙手绘云霞,流传天下各域,人尽皆知,几乎可以算是他的身份招牌了。” “这小子是越来越猖狂了!” “是啊,心怀鬼胎的异域之人进入仙域大世界也是有的,但几乎全都是一个模板,缩起头来当乌龟,几曾见到他这幅模样,竟然堂而皇之地出现,而且还唯恐他人不知?” “事出反常必有妖,静观其变。” 这是那些修行人的感觉。 繁花城那些青楼花魁、大家闺秀就不这么看了,痴痴地看着天空这条风彩照人的身影,听着从他笛中流出的醉人之乐,一时之间忘乎所以。 而她们对面的一些风流公子,唯有暗暗叹息,这个混账王八蛋,一大早又搅这一池春水…… 没有人知道,林苏今日以他最张扬的姿态出现繁花城上方,根本目的只有一个:聚焦全城视线! 一曲终了,林苏的声音破空而下,覆盖千里之地:“近日,各地不死生物肆虐,我林苏,不忍生灵涂炭,是故,将《不死经》破解之法公之天下,助力天下宗门,真正剿灭无恶不作的不死生物。” 轰地一声,一座酒楼之中,一人长身而起,他的身下,椅子直接成灰。 此人脸色完全改变。 酒楼之中,有片刻的石化,但突然之间,轰然大作…… “《不死经》破解之法?他要公之于众?这是真的吗?” “顶级秘法,当众公开?这怎么可能?” “不是说此秘法只有道宗才拥有吗?他如何得知?这不可能是真的……” 呼! 几乎在一瞬间,千里之内,无数的修行人同时飞起,用最快的速度射向繁花城。 《生死经》破解之法,不管是什么人都有兴趣的,只要在江湖上混着,就不可避免地会在某一阶段遇到不死生物,知道了破解之法,兴许也就多了一条命,谁人肯错过? 轰! 西边三百里外,一座山峰突然爆裂,一个全身是土的老人冲天而起,也入了繁花城,这位老人在这山峰中隐居闭关整整四百年,也因为这突然传来的消息,而入繁花城。 更何况其他人? 一时之间,繁花城比刚才多了足足一倍的人口,还有更多人从四面八方而来。 空气完全撕裂,天地彻底混乱…… 就连千灵山的人都吃惊了,他们都不知道,这四周的山峰之上,竟然隐藏了如此多的隐士。 林苏的手轻轻滑过长空,一段玄奥绝伦的妙法出现于天际…… 所有人同时鸦雀无声,全都聚精会神感应着这道法则之玄妙…… 一人传道,数千万人同参…… 《不死经》玄而又玄的底裤被扒下。 基本原理被说透。 破解之法一二三…… 清晰明白,而且还不是特别复杂,只要掌握的这种方法,只要你的真实修为在修习《不死经》的不死怪物之上,你完全可以杀掉这怪物,而且此斩杀是真杀,此怪物不会再重生。 天下间从来没有哪种秘法,被人在数千万人的公开场合讲解。 更没有哪种秘法,被人用如此方式破功。 是的,这种破功的方式太决绝了。 讲透了功法的基本原理,讲透了破解之道,而且面对的是五湖四海的各域之人,除非此时此刻,某个修习《不死经》的超级巨头站将出来,将这数千万人一巴掌灭得干干净净,否则,最多三天时间,全天下各大宗门,都会通过各种渠道洞悉《不死经》的奥秘,掌握破解之法。 《不死经》这种传自上古,号称整个大世界最神秘、最顶级的秘法,被林苏用这种烂屁y的方式打下神坛。 它不再神秘。 它甚至不算高端。 为何? 因为它的破解之法,全天下所有人都知道。 一门功法全天下人都知道命门所在,都知道破解之道,这门功法再高端,也会变成低端。 繁花城中…… 千灵山宗主和各大长老全都欣喜若狂,以他们的造诣,自然知道这破解之法是真的! 有此破解之法,困扰他们上千年的后山危局,真正可解。 各个修行人也大多惊喜交集,所谓修行人,是博机缘的,走江湖嘛总会碰到些机缘,他们做梦都想不到,来一趟繁花城,竟然得到了一门破解《不死经》的法门。 当然,并不绝对,也有些人脸色大变,盯着空中的林苏,后背冷汗涔涔。 他们,就是修习《不死经》或者被无间门灌注“不死之根”的无间门人。 是的,《不死经》并不是必须自己修习,除了高层自己修习之外,倒有大量的低层人,不是自己修习,而是植入组织的“不死之根”,批量造就的。 无间门有这样的专门组织。 无间门下的不死军团,也是用这种方式造就的。 他们亲眼看到林苏这个杀千刀的,在大庭广众之下,将他们赖以生存、引以为豪的不死之术破解,从此,他们就丧失了最大的底牌,泯然众人也。 他们恨不得将这个混账生吞活剥。 他们期待天空降下炸雷,将这个烂屁y的炸得粉碎。 然而,所有的期待全都只是空想。 现实是,他们根本无法靠近林苏,林苏脚下看似只是春江,其实,那是时空长河的演绎。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