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他的运气很好,挺过来了,也许是因为年轻。 但父亲却在那天晚上冻死了。 这其实是有征兆的。 他记得,几天前父亲就开始咳嗽了,那天晚上咳嗽得尤其厉害。 只是,他太冷,又太困了。 …… 为了活下去,他学会了和路上的野狗抢垃圾桶里别人吃剩的食物,学会了抢其他乞丐的钱和面包,学会了偷东西,学会了挨打的时候要把头护好,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 就这么,他慢慢长大,遇见了一个女孩。 那个女孩很美,有着蓝色的头发,明亮的眼睛,说话的声音很好听。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女孩给他一块面包。 “拿去吃吧,慢点吃。” 他听到女孩温柔地对自己说。 那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但从那之后,女孩仿佛消失了一样,再也没有出现过。 而在那之后,他开始试图振作,尝试着去餐厅打零工,尝试着去汽车修理厂当学徒。 他一直希望能够以全新的自己面对那个女孩,但女孩依旧没有出现。 终于,他厌烦了这样的生活,开始回归他的本性。 不再每天早起打理自己,不再赶着打工挣钱,不再期待将来会在某个街头遇见那个曾经令他心动的姑娘。 他捡起了自己的偷盗手艺,因为他发现这样来钱比辛苦打工容易多了。 一开始,他通过入室盗窃,顺利赚到了一些钱,这些钱够他挥霍上好一阵子。 但后来,他被人骗去投资,积蓄一下子见底,骗他投资的人也跑了。 他只能重操旧业。 但这一次,房子的主人是一个退役老兵,老兵差点就把他一枪崩了。 后来,他侥幸活了下来,但也因为入室盗窃进了监狱服刑。 等他再出来的时候,已经29岁。 身无分文的他,在街头偷了几个有钱女人的钱包,拿到了一点钱。 拿着这些钱,他去了12环租了一间房子。 最大的花销是在电脑上,虽然只是一台二手的老式电脑。 这还是他在监狱的时候,从同屋的狱友那里听说的新奇玩意。 他从小就很聪明,就算是对电脑这种从未见过的新奇玩意,凭借自己摸索,和从垃圾处理厂淘来的基本计算机读物,他依旧很快掌握了电脑的用法。 渐渐地,他开始沉迷。 这天晚上,他和往常一样打开直播平台,准备看看自己关注的几个主播又学会几首新歌。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映入了他的眼帘。 那是一个蓝色长发的美丽少女,眼睛很亮,说话的声音很好听。 他看到了介绍里少女的名字。 她叫爱葛莎。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