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新的君上。-《从开端开始的超凡之旅》


    第(2/3)页

    “我不,下来你又不理我了。”

    “我没有不理你啊,你爹在旁边,你再这样是想让我死在这里啊。”

    “啊?”

    玲珑反应了过来,侧目看了一眼火屠辛,意思到有些冲动了,小脸顿时微红,心虚的松开双手,背在了身后,

    “我就是觉得你身上气味香香的嘛。”

    “你真的是没救了,我都几天没洗澡了。”

    陆明无语拍了拍额头,越发觉得玲珑有点儿离谱,智商越来越低龄了,完全不像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

    “小子!”

    火屠辛双目透露出杀气,和族长他们商量完事情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到了水池中央,手持火牙杵在身上,一副随时可能干架的样子。

    “叔,误会,这真的是误会!”

    陆明毫不犹豫的跑到玲珑身上,按着妹子肩膀给自己当挡箭牌。

    “切。”往身后瞥了一眼,看见一副谄笑害怕的样子,玲珑不屑的撇了撇嘴,又立马拉着老爹的肩膀使劲摇晃,“爹,我们开玩笑呢。”

    “……没你的事,丫头你先一边去,我跟他单独谈谈。”火屠辛先是疼惜的摸了摸玲珑的脑袋,又是把她拉开,转而看向陆明。

    “爹,你不会来真的吧?”

    玲珑看着自己的老爹,那一脸严肃的表情,还真是少见,以往即使是装作正经,但只要自己一撒娇,他立马就会绷不住了。

    今天反而很是正式,严肃。

    “我们,我们真的就是……”

    不等玲珑说完,陆明打断道:“玲珑你先过去,正好我也有事想跟你爹说说。”

    两人即将离开织火,陆明觉得自己确实有必要把某些事情给火屠辛说说清楚,于公于私都得让人家安心不是。

    玲珑看了两人一会儿,看二人都是坚持,好半天才不满的点头,一脚一用力的踩踏池水走到一旁。

    火屠辛注视着女儿走开,确认不会听到二人讲话后,转而看向荣耀石,目光微微凝重,沉声问道:“你知道这里代表着什么嘛?”

    “阎息墙,织火每一代人用身体铸成的血肉支撑,它是传承,也是织火先祖告知织火人要明白生命的可贵。”

    陆明看着荣耀石,目光微敛,轻声说道:“你们每一个织火人都值得尊敬。”

    地火火势变幻无常,今天在这里,明天在哪里,今天小火,明天大火,若是没有织火人常年镇守在这片地界,专门做着勘察和熄灭地火的工作,地火早就在很多年前大规模喷发。

    地火湮灭整片宿川的大陆,除了少部分生灵外,根本不可能有活物存在。

    “玲珑连这个都告诉你了?”

    “……是的。”

    “长大了,有啥秘密都给外人说。”

    火屠辛叹了一口气,随即又看向陆明,目光锋锐,“你是宿川君上,外界那些人的主人?”

    陆明微微点头,轻声道:“从名义上来说是的。”

    得到肯定回答后,火屠辛微微沉默,再次看向陆明的时候目光略显复杂,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继续问道:“那玲珑跟着你,你能保护她嘛?”

    “不能!”陆明毫不犹豫的摇头,看着微微皱起眉宇的火屠辛,平静的说道:“实际的情况,你昨天也了解不少,她比我强,一个人就可以镇压你们织火几百人的骨食在玲珑变身后也就是挥挥手的事情,说我保护她那就有些虚假了。”

    “王族典籍记载,神主掌控超越整片天地众生的力量的,是万物的力量源泉,君上只是一道钥匙,打开神主沟通力量源泉的钥匙而已,她的力量从来在自己身上,而不再我身上。”

    “以前我并不相信这些记载,甚至认为这些都是我的先祖编撰出来糊弄平民,用来巩固政治地位的把戏,不过这两天我改变了看法,如你所见,事实比记载的更为夸张。”

    火屠辛微微沉默,想起了,阎息墙内那随风飘扬的火妖,还有昨天那外界来的平江侯的手下,那控制得自己毫无反手之力的骨食在玲珑面前连蝼蚁都不算。

    火屠辛突然缓了一口气,看着陆明的眼神没有了之前的凶戾威胁,对方的坦诚让心中放下了一些戒备,“我知道你所说的一切,但我还是想听听你的看法。”

    “如果,她不是神主,如果……她失去了身体内的力量,你会如何做?”

    “她是玲珑,仅此而已。”陆明:“其实我并不喜欢自己的王位上面还有一个神主凌驾,那代表着我的一切只是别人的赋予的,但现在的情况是我得确需要她。”

    “至于她,如果她身体内的力量都消失,那也没什么,我还是是我,是君上,是陆明,她也依旧是她,还是玲珑。”

    顿了顿,陆明指了指胸口,“也许你不信,但我想说,我们应该会死生不弃!”

    “至于未来,我一向不喜欢干涉别的决定,她真正稳固了力量,不会受到外界影响的时候,无论是留下在王都还是离开回道织火,这都是她的想法。”

    “我都会尊重和理解她。”

    火屠辛看着陆明良久,听着他缓缓的诉说,声音始终那么平缓,不曾坚定的立誓,也不曾保证什么,一切都像是平稳的诉说着简单的事实一般。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