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决裂-《不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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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

    这首《小松》的作者,乃是晚唐五代时期的诗人杜荀鹤。

    老实讲,他并不是一位多么出色的诗人,尤其是放到文化繁盛璀璨如唐宋两朝那种时间段,几乎都不怎么显得出他来。

    那前后几百年间的大牛,实在太多了。

    陆洵也是因为的确比较喜欢古典文学,这方面的书看过不少,在他曾经看过的一些唐诗的选集里,有这位杜荀鹤的零星诗作选入,所以算是有些基本了解。

    他的诗里,陆洵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这一首了。

    因为它虽然辞意简单,文笔炼字也乏甚可夸,却胜在立意独出,且比较好记——文学一道,立意才是第一位的。

    正赶上这么个事情,陆洵忽然就想到了这首诗,觉得很是合适,这才临时起意,决定跑来把它写出来,既为自己,也算是为原主,出一口恶气。

    然而写完了自己看,感觉力量显得不够足。

    于是在写完“禁周显文”四个字之后,他的笔只是略一停顿,就在后面又加上了“钱义”的名字——以示决裂。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时人极度看重尊师重道这件事,所以,被自己的老师亲口攻击,实在是一辈子都不可能抹去的污点——想必原主若是得知自己被老师如此攻击,才真的是会懊丧之极吧!这几乎是要亲手毁了自己这个弟子的一生名誉!

    那怎么办?

    干脆把它抹成一团浆糊!

    你不是黑我攻击我吗?干脆我直接跟你断绝师徒关系!

    而且直接公开表态!

    用一首上星之诗表态!

    如此一来,虽然污点依然还是污点,哪怕千百年后,依然有可能会被人提出来说嘴,但是再有人说的时候,至少也会考虑一下:陆洵可是公然写诗跋一句“禁钱义得气”的,可见愤怒!若不是有一定的情由,谁愿意这么不在乎名声的公然蔑视自己的老师,且将其视为仇敌?

    这师徒之间的龃龉,怕不是那么简单哦!

    到底怪谁,且不好说呢!

    你瞧,这就极大地削弱了钱义身为老师发出攻击时的正义性和道德威压。

    停笔。

    三星之诗。

    嗯,还可以。

    果然三星就是我的下限了。

    在家里决定要来这里写首诗的时候,初始的念头,就是这首诗给的,但实话说,来到书院,尤其是站到这面照壁前面的时候,陆洵倒是有心想要写另外一首的——李太白的《上李邕》,改几个字,换个标题,也很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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