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武生,老生,旦角,一肩挑-《我的国风百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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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利坚。

    洛杉矶。

    和梅兰芳京剧团一起,林桐第一次踏上了异国他乡。

    于智魁对林桐上一次的火线救场表示了万分的感谢。

    当时自己急性胃炎发作,根本无法动弹,只能送到医院去,差一点误了大事。

    还好林桐高义,不顾隔天下午就有自己的演出,毅然决然的千里奔袭,到魔都去救场。

    而且,网路上已经把林桐两天的所有行动线全都给扒了出来,看着那密密麻麻的时间线,于智魁也是一脸的冷汗,这中间只要是出一点差错,隔天的演出就算是耽误了。

    险象环生啊!

    不过,这件事,也让林桐在京剧界的地位大涨。

    不管现在谁见到林桐,都要挑大拇哥赞叹一声,高义。

    林桐的这种行为,让很多老前辈也是赞不绝口。

    京剧界就是如此,虽然有人说同行是冤家,但是现在的京剧演员,大部分人都知道如果大家还像之前那样互相的诋毁,防备,那么京剧就离完蛋不远了。

    所以,经过多年的努力,现在很多的剧团都已经成了兄弟剧团。

    好比说国家京剧院和津门京剧院之间,你去津门演出的时候,如果你的剧团里少人的话,可以在津门京剧院找几个演员,一起排演,反之也一样。

    李正素这次则是由于时间太紧了,魔都京剧院的老生演员们都没有时间,而且这种演出,角儿的地位要相当,你总不能找一个刚出科的年轻人来给李正素配戏吧!

    所以,李正素也是没有办法,才想到自己梅派还有这么一个全才的师侄。

    结果,虽然惊险,但是好在没有疏漏。

    到了洛杉矶,外面早就已经有人在等着了。

    作为华夏为数不多的能够经常出国演出,而且是正儿八经的商演的京剧团,梅兰芳京剧团应该是数一数二的。

    而每次的演出,基本上都是美利坚的华人商会来负责的。

    这一次也不例外。

    这次演出有两场,连续两天,每天一场。

    两天的戏码一样,都是《红鬃烈马》。

    本来林桐以为让自己来,给自己一个小角色串一下戏就好了,没想到这一次,自己还要挑大梁了。

    “小林,这次第一天,咱们唱的《红鬃烈马》只有三折戏,从《平贵别窑》开始,《武家坡》《大登殿》结束。”

    “我知道你能来武生,不如平贵别窑的薛平贵就交给你来,然后第一天,你来《大登殿》的薛平贵,第二天,你来《大登殿》的王宝钏,怎么样,师伯向着你吧!”

    三人在京城见面的时候,李正素就把林桐要表演的角色给安排妥当了。

    林桐不由的苦笑一声,说道,“师伯,你还真是疼我啊,也不怕累着我!”

    李正素和于智魁两人相视一笑,说道,“能者多劳嘛,你也帮我们负担负担!”

    林桐知道这是二位老师想要提携提携自己,于是也不墨迹了,拱手说道,“那就多谢二位老师了!”

    于智魁哈哈一笑,说道,“我还没有跟林桐一起搭过戏呢,这一次,可以过过瘾了!”

    林桐挠了挠头,笑着说道,“于师兄太客气了,您可是当今第一老生啊!”

    于智魁赶紧摆了摆手,说道,“可别这么说,我可没那么大的能耐,只是那些老前辈们让着我而已,什么第一老生,都是虚名而已!”

    不过,于智魁的眼中还是闪过了一丝自矜。

    当今京剧界最卖钱的老生,非于智魁莫属,扮相俊秀,唱腔明亮,潇洒自如,将自身的优势完全的发挥了出来。

    于智魁和李正素,是京剧界目前最火热的一对京剧搭档了,两人年岁相当,而且艺术上互相成就。

    这一次的演出是在著名的洛杉矶歌剧院举行。

    当地的华人在得知这场演出之后,两天演出的戏票早就一售而空了。

    能够在异国他乡听到华夏的国粹,对于这些海外的游子来说,那真的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了。

    更何况还是华夏最著名的京剧组合了。

    有人路过洛杉矶歌剧院的时候,看到了门口贴着大大的戏报。

    这一次的戏报是根据过去的戏园子的水牌子来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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