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我被男主的白月光看上了[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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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他不想让望望担心。

    他也没跟越枫和好。

    换做以前,越枫早就来哄他了。

    a市的机场,沈诏买的是最后一班到y市的飞机,他在朋友圈发了航班的,顾望和贺清桓因为被李舒雅叫走给下一届高三去讲话不能过来,宋之言比他开学早也早就在学校军训了。

    沈诏在等越枫,他不停的张望着大门口。

    沈诏一直在自言自语。

    “这么久了,总该消气了吧,况且,你也有不对啊,我就拿个零食而已,你至于那么护着么?”

    “我都要走了你也不来送送我。”

    “你当时还不想我去y大来着,你现在肯定巴不得我快点走。”

    “你不来,我就真的再也不理你了。”

    “你他妈的越枫......”

    沈诏声音发抖,他戴了大大的一顶渔夫帽,遮了半边脸,没人看见男孩子被眼泪晕湿的睫毛。

    越枫没来,但沈诏该走了,他前几天加的班群都已经在签到了,沈诏还没出发。

    飞机起飞的时候,偌大的玻璃后边一个男生站在后边,他穿着简单的t恤长裤,表情淡淡的。

    越小南从他身后走过来,“哥,你不后悔?”

    “大学那么大,那么多人,以他的性格,他会忘了你的。”

    “哥,没必要,真的。”

    “随便吧。”越枫看着飞机在视野里消失,直到看不见,转身就走。

    就这么几天,越枫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在外边虽然还是跟以前差不多,但是一回到家,越枫就不说话,也不笑,沉默得让人心里发慌,家里人旁敲侧击的想问他怎么了,都被越枫敷衍的搪塞过去。

    喜欢了两年的人,结局如果是这样,越小南不知道自己这个堂哥会变成什么样子。

    起码,结局不能是这样。

    看见沈诏的第一眼,越小南就被惊艳到,隔壁贺家特别爱在院子里种玫瑰,倒不是贺清桓种的,他家那个被捧在掌心的小六,自己扛着小锄头,一颗一颗种下的。

    家里的师傅帮了不少的忙,比如在深夜悄悄把花苗挖出来重新栽种一遍,小六那么种,肯定会死。

    花开得特别好,不是红玫瑰,有些品种甚至越小南都没听过,热烈得挤出了栅栏,沈诏蹲在旁边,花映着他的脸,几乎都成了陪衬。

    越小南是只见过一个人这么好看,就隔壁贺清桓他对象,但他对象给人感觉是跟贺清桓一个段位,让人连看都不敢多看。

    但自己堂哥喜欢的人,像是人间盛开的一簇玫瑰。

    越小南不是特别了解沈诏,但绝对他应该是个特别好接触的人,他不是很明白,越枫为什么要这样,为难对方。

    挺可怜的。

    越枫沉默的离开,从高考到现在的中间这两三个月时间,他无数次想冲到沈诏面前,想直接摊开了说,但看对方跟自己吵架过后,依旧没心没肺的过着他的快活日子,越枫忽然就退却了。

    可能对方,也确实,不是那么需要自己。

    当时表现得那么委屈,也可能只是小朋友心理作祟,被人抢了心爱的玩具,一时无法接受而已。

    越枫想让对方疼一下,结果煎熬的却是自己。

    他也知道,摊开了说,沈诏也不会明白,也不一定会接受,或许,连朋友都没得做,他没有贺清桓那样的魄力。

    越枫本来应该是跟贺清桓一样果决狠心的人的,他自己也一直这样以为的,但真等到了自己身上,越枫才知道,自己跟贺清桓不一样。

    沈诏也跟顾望不一样。

    -

    沈诏没精打采的上了飞机找了自己的位置坐下,他看着没有一条新消息的微信聊天界面,叹了口气,戴上了眼罩,想静静。

    戴上还没两秒钟,就被人硬扯了下来,林羽之那张脸在眼前放大。

    沈诏猛地往后一退,“卧槽,你怎么在这里?”

    林羽之撇嘴,“我还想问你怎么在这里呢?”

    沈诏说道,“我去y大报道啊。”

    林羽之,“正好,我是你隔壁的x大。”

    那点即将要去陌生城市求学的不安和跟越枫闹翻以后的一堆破烂心情暂时的被抛到了脑后,沈诏拍了一下林羽之的肩膀,“那正好可以做个伴啊。”

    “烦,不想去x大来着,不想学医,但我爸妈都是医生,能为了病人一周都住在医院,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们能有三百天都待在医院,我没什么奉献精神,我做不到那样。”林羽之丧着脸,从手边袋子里摸出一把薯片扔给沈诏,“给,正好买到了你爱吃的口味。”

    沈诏看着手里的薯片,有些恍神,他跟越枫关系的破裂,好像也是从零食开始的。

    “那你本来想报哪所大学?”沈诏问道。

    林羽之把椅背往后放,双手枕在脑后,“我分数又不高,高三拼了一年的命也才考了六百出头,我学医,不是害人么?”

    沈诏蹙了蹙眉,罕见的生疏的安慰人,“可以考研,还能读博,又不迟。”

    林羽之没接他的话茬,反而跟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样盯着沈诏看,惊讶道,“你还知道安慰人了?”

    沈诏捶了林羽之一拳,“滚。”

    沈诏撕开薯片包装,心不在焉的一片一片的往嘴里喂。

    林羽之在他的侧后方,可以看见沈诏鼓动的腮帮子,小巧精致的耳垂,流畅修长的颈线,蝴蝶骨在白色的t恤下若隐若现。

    他知道沈诏好看,学校里好多女生都觉得沈诏好看,他能耐着性子跟沈诏追来打去不也是对方好看么?

    沈诏察觉到林羽之的视线,扭头,疑惑道,“你在看尼玛吗?”

    林羽之,“......”

    要是沈诏不会说话就好了,一开口能气死个人。

    林羽之没放在心上,他歪了下头,问沈诏,“你知道我一开始想报哪所大学吗?”

    沈诏,“我怎么知道?”

    林羽之漫不经心的说,“y大,沈诏,我一开始想报y大。”

    沈诏没多想,“哦,怎么了?”

    “但我爸妈想我做医生,我分数是627,可以上的最好的医科大学是a市的c大,但我选了你隔壁的s大。”

    “知道我为什么要选s大吗?”

    沈诏“唔”了声,“不知道。”

    林羽之倾身,在沈诏耳边说,“因为他的隔壁是y大,因为你在y大。”

    “沈诏,你要不要跟我试试?”即使林羽之故作镇定,但他声音里还是透露着紧张。

    这话太直白,这段时间沈诏也不是只顾着跟同学聚餐喝酒,他因为越枫,心思变得细腻了很多,但还差一点。

    林羽之一下子就把沈诏敲醒了。

    因为谁而去哪个城市,本来就是间接的在告白,当初越枫,各种不愿意自己去y大,甚至后边态度变得冷淡,两个人也是因为这事儿而闹翻,但自己死活没想明白,为什么?

    不过如果是换做以前的沈诏,他也还是不会明白,只是这段时间,沈诏好像才慢慢的在懂了这种弯弯绕绕的事情。

    像岩浆从火山口喷溅出来,所流淌之处,冒着白烟,活物尽失。

    也像洪水从河道疯狂涌动,山河为之撼动。

    沈诏听见自己急促的呼吸声,听见自己愈加明显的心跳,他咽下嘴里的薯片,低下头,慢吞吞的说道,“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

    喜欢很久了,他自己也是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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