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五章 三人众-《魔鬼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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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双剑,不过和传统意义的剑并不一样,剑圣用的是唐刀为原型改造的东瀛刀,而剑王用的是火枪时代的格斗细剑。
三十一岁的剑圣走欧陆,拜访了暮光国三十五的剑王,双方友好的进行了切磋,剑王战胜了剑圣。武无第二,于是不认输的剑圣在暮光国暮光山中冥想三个月,而后再上门挑战,这次剑圣破了剑王的招式,剑圣胜出。
剑王不服,三个月后,两人再战,这次是剑王胜出。
这事情传了出去后,就有绝代双剑的说法,两人斗剑三年,各有胜负,虽是对手,但感情胜过老友。
此后剑圣回东瀛,八年之后接到剑王比剑邀约,欣然应约。双方在暮光峰打了一天一夜,将这八年来自己所领悟的本事尽数使出。
最后,剑王死了,死在了剑圣的手上。
没有人围观这场比武,因为双剑不允许。但是很多人都在暮光峰等待,当他们看见剑圣扛了剑王的尸体出现,没有欢呼,他们没想到剑圣会杀死剑王。再看剑圣,并没有多少愧疚之色,他将尸体送回了剑王家后就此离开。
剑圣再次出现在欧陆,是十年后武神擂台的事了。
毕斯道:“这段公案很多人责怪剑圣,剑圣去世后,不少人前往拜祭,当时爱德华家族有一位异能者参加了葬礼,从同出席葬礼的唐奈家族人口中得到了另外一个说法。”
剑王之所以约战剑圣,是因为他发生了一些事。剑王的妻子属于唐奈家族外支,是一位普通人,生了一个女孩也是普通人。剑王不是剑圣那样的武痴,他风流成性,外面有好多个人。剑王妻子非常刚烈,一次忍无可忍之后,送走孩子,用匕首割断自己的咽喉,遗书上写,她愿意给剑王的真爱腾位置。
唐奈家族上门查探此事,要求剑王给个交代,并且表示绝对不会让自己的族人枉死。剑王邀约了剑圣在暮光峰一战,两人各尽所能,平分秋色。剑王恳请死在剑圣的剑下,剑圣明白剑王的心情,剑王认为死在剑圣手上,是武者的一种荣耀,也是剑王最好的结局。最后剑圣杀死了剑王,并且将尸体送了回去。
如果是前几个月,方适他们根本不知道现在的剑王女儿怎么有异能。但是在知道唐奈家族的手段后,可以推测出,剑王的女儿一定是准异能者,但是因为是外支,所以被封印了异能者能力。在剑王死后,他们也许是可怜这孩子,或者是其他原因,解封了异能者能力。作为剑王的孩子,天生就有用剑的本事。
在多多恢复之后,大家才知道,剑王的女儿是在普顿家族长大的,因为没有特别原因,外支是不能留在唐奈家族,这是规矩。所以唐奈家族将剑王女儿交给普顿家族抚养。多多从小就很喜欢剑女姐姐,她喜欢住野外很大一个原因是可以看剑女姐姐练剑。她如同跟班小跑腿一样,带着生活物资支援剑女,剑女本人不喜欢在普顿家族练剑,常年出没在野外,两人年龄虽然相差十岁左右,但是感情还不错,多多对剑女的过往也非常了解。
剑女十八岁离开了普顿家族,至于去哪了,没人知道。因为剑女从不联系唐奈家族的人,她恨唐奈家族。剑女也没有在联盟出现过,加上她太不引人注意,所以也没有人特意去打探她的消息。
一直到现在。
方适问:“你的剑女姐姐没有认出你吗?”
多多摇头:“她动手时候说:多多,对不起……不过我想她可能不是想杀我,她知道我的心脏在右边。”
方适道:“也许是她没有想起来呢?这个情况我们晚来几分钟,你必死无疑……咦,我们好像不至于太晚来,如果不是黄叶感应,我们应该立刻来了。这么一说,你的剑女姐姐可能真的没想杀你。”
毕斯沉思:“炸弹魔,剑女,红蝙蝠……红蝙蝠到底是什么鬼?”
方适道:“从他们所作所为,听起来如同雇佣军一般,但是在异能者雇佣军有,不过实力都很普通。如炸弹魔,剑女等人的实力,想要荣华富贵那是太轻松不过了……干脆,把炸弹魔他们找出来问问。”
“怎么找?”
方适道:“已经过去两天了,他们自以为我们认为他们会撤退,实际上我认为他们不会离我们很远。原因在,剑女和多多有亲情关系,说着对不起下手,说明他们一定要取多多的性命。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会放过任何的机会。黄叶,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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