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节 求苍天保佑我苦男儿-《唐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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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烨的手一抖,杯子从手上滑落,掉在石板上摔得粉碎,算计人绝对不是一种愉快的经历,哪怕是有着最崇高的目的。
“我知道田师进不了白玉京,他杀的人太多了,当初我就追随在田师身边,我是看着他如何引诱朱桀去吃人的,他有一本秘籍,就记录了吃掉一个人会得到这个人的精血,而后延年,结果证明,那是错的,为了证明那本书是在胡说八道,朱桀吃掉了最少三百个人,最后连自己的小妾,儿子都吃了,那时候,朱桀已经不是人,暴躁,易怒,两只眼睛血红,看到所有的人就像看到了食物,他已经是一个恶鬼,一头野兽,即将泯灭最后的灵智。
田师看到这种情形,只是说了声可惜,就烧掉了那本书带着我们离去,后来,朱桀就被全天下的人围攻,活活的烧死在他的府邸,我想他到了最后时刻,都想祈求田师给他一条活路走,可惜他是一个失败的废人,田师抛弃了他。
所以我以为,田师被你诱惑,最后在伤心绝望中死去,这是老天爷最好的安排,我之所以陪他走到最后,就是想看看这老天到底有没有眼,结果,很好,很完美,他咽气的时候,我几乎要向老天朝拜,天有眼,他到底是公平的。“话说完熙童倒了三杯酒,虔诚的献给了老天。
“我在野人山的时候,也曾经迷茫过,尤其是窦燕山死后,我埋葬了他,那时候我其实处在一种梦游状态,如果有什么毒蛇猛兽到来,我也会死,可是老天爷不让我死,丛林里的毒蛇猛兽似乎都避着我,一个可怕的东西都没有,就连水蛭这种随处可见的东西都仿佛藏了起来,那时候我就认为,我是上天的宠儿,天底下的万物我有生杀予夺的权利。直到我看到那个硕大无朋的天坑才明白,我是走了狗运,大地塌陷,百兽避走,这是常识。
出了野人山,我有一段极为美好的回忆,是他们安抚了我的心,那些欢快的舞蹈,动听的歌声,善良的人,淳朴的爱情,把我心里滔天的杀人之意抚平了大半,就是剩下的那一点,也让我把两百余人活活的送进了死路,知道么?没有一个逃出我设计的山神打鼓的陷阱。我还把我救命恩人的头颅剥去了残余的皮肉制成了一个骷髅,准备带回家收藏。我在龙卷风里大声的诅咒上天,希望它能把我带回我来的地方,可是他们不要我,谁都不要我啊!我是天底下最可怜的孤儿……“云烨开始说话说得有条有理,可是后来,笑着笑着眼泪滂沱的往下流,嘴角依然上翘,泪水划过嘴角,从下巴上滴答滴答的流下来,那个笑容比哭更加的让人心酸。
熙童递给云烨一罐子酒示意他喝下去,云烨透过泪眼模模糊糊看到了酒坛子上那个二十八的字样,就把拉到一边,挑了一个写着六十字样的坛子,拍开泥封抱着酒罐子痛饮,只喝了不到一半,就一头杵倒在菜盘子里什么都不知道了。
日上三竿,云烨才爬起来,头疼的像是被一万头驴踏过,把头搁在桌子上,揉着太阳穴开始弥补昨天的那段空白记忆,想起自己最后说的话,在脸上抽了两巴掌,把自己扒的**裸的露在人前很有趣么?
一个半大的小子把头从窗户外探进来,看到云烨醒了,就对外面喊:“爹爹,云叔叔醒了,在揉脑袋。“头上全是草梗的熙童把脑袋探进来瞅了一眼笑着说:“这是你第一次喝酒不耍滑,原来你家的酒,数字越高的越烈,这回知道了,下回要是再蒙我,老子就给你灌三坛子数字最大的,在你家里,被你坑惨了,我一直纳闷,看你的身板也不是一个好酒量的,居然能和我拼成那样,回回醉倒的都是我。““我昨天给你说的赶快忘记,小心我杀人灭口,你知道的贵族灭起口来,那就不是人,我才弄死了两百多,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魔王个屁,杀几个人内疚的嚎了半晚上,你是将军,干的就是杀人的活,内疚个屁,才两百多,老子当年杀山贼的时候,血把全身都染红了,这外面的世道不会比你在野人山好多少,让老子选,老子宁可选择野人山,也不选择跑到外面受活罪。赶紧把你的事情干完,咱们结伴到天地的尽头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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